【外部勢力】(2)資金來源複雜 民陣與台獨團體過從甚密

民陣今次被指控曾收受號稱為「第二中情局」NED的資金,雖然陳皓桓矢口否認,但成員團體已急急與民陣切割,顯示指控並非空穴來風。有傳媒追查發現,民陣歷屆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包括陳倩瑩、陳樹暉、楊政賢等,自2014年佔中起已透過NED獲「泵水」,並參與培訓營以及暴亂檢討會,甚至與台獨團體有緊密來往。

2013年4月,美國人權組織「公民力量」與NED,聯合台灣民主基金會在台北舉辦「第8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前民陣召集人楊政賢就有被邀參加,而同時出席該營的陳樹暉翌年亦成為了民陣副召集人。2014年佔中爆發後,長期接受NED資助的華人民主書院於2015年3月在台灣舉辦「台港社運交流研討會」,其中一場研討會主持人正是時任民陣召集人陳倩瑩,兩名副召集人陳樹暉及楊政賢亦有出席。

職工盟收NED資助逾千萬港元

據悉,屬於民陣成員團體的職工盟,亦是NED受惠機構之一,外界估計截至2019年,職工盟收取NED旗下的「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捐款,累積達1,300萬港元。而NED的主要分支機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亦被揭發與香港記者協會、公民黨、工黨和民主黨等組織保持密切聯繫,這些政黨都是民陣的主要團體成員。

前年9.29反修例遊行,民陣就公然聯繫台獨團體「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學生聯合會」等4個組織煽惑市民上街,激化仇警情緒和抹黑政府,為當時競逐連任的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造勢。當時民陣召集人岑子杰還高調公開感謝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帶領多個台獨組織發起「聲援行動」。

團體代辦收支帳項或受牽連

民陣遊行期間,多個組織及政黨擺街站籌款。(文匯報)
民陣遊行期間,多個組織及政黨擺街站籌款。(文匯報)

由於民陣未有註冊成社團,所以並無獨立戶口,所有收入及開支,一直都要由其他團體代為處理,譬如街工就是民陣過往重要的合作夥伴。故此,若民陣收取外國資金屬實,協助處理經費者都會受到牽連,這解釋了為何近日民陣的團體成員都「雞飛狗走」,深恐受到牽連。

《港區國安法》第29條列明,直接或間接地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其他形式的支援下,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居民對中央政府或者港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即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成立19年無註冊 民陣遊行籌款涉違法

民陣同時被揭發成立19年來,一直沒有向政府註冊成為社團,可能已經觸犯《社團條例》第5條或《公司條例》的規定。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辯稱,民陣多年來申請遊行,警方均無要求註冊。他又指《社團條例》要求組織註冊,是由當年的臨時立法會通過,許多團體並不認同,而民陣的身份是「聯盟」而非組織。

違《社團條例》可判監禁

根據《社團條例》規定,民陣若被視作非法社團,負責人最高可被監禁3個月。條例列明,任何社團或其分支機構,須在成立後1個月內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否則保安局局長可引用條例予以取締。

另外,民陣過去在舉辦遊行期間,容許政團擺街站籌款,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4(17)條規定,在沒有獲發非慈善性質籌款許可證的情況下舉行相關活動,警方有權根據該條文向有關單位提出檢控,最高可罰款五千元或監禁3個月。

民陣召集人官司纏身

民陣以往通常每年換屆一次,現任召集人為社民連的陳皓桓,現時他因去年參與和組織了8.18未經批准的反修例遊行而被控。陳皓桓身上背負了7條與非法集結相關的罪名,他預料自己將會於今年6月左右正式入獄。

至於原任副召集人何啟明、司庫柯耀林,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區諾軒及其他40多名反對派,因參與了去年立法會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岑子杰被拒絕保釋,現正被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區諾軒、何啟明、柯耀林則獲准保釋,惟需要斷絕所有政治聯繫,變相退出民陣。另一副召集人葉錦龍亦已離任。

柯耀林
柯耀林
何啟明
何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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